招租公告_政务公开__通知公告_国资委_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青浦区观云路372弄11号1-2层02室二层等资产招租公告
青浦区观云路372弄11号1-2层02室二层
青浦区清河湾路901号
青浦区赵巷镇华科东路218号
青浦区城中南路487号
青浦区海盈路253、255号
青浦区城中东路677号
青浦区庆华一路24-26号
练塘镇蒸兴路371号一间半
赵巷镇佘北公路3560号3楼东间
(二)交房标准:房屋、土地现状。
(三)招租业态:商业、办公及仓库等。
(四)本次招租采用商务谈判方式。
意向投标人需按要求书面提交《资产租赁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方视为正式报名:
1、意向投标人以公司名义投标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投标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名;
(二)评标由区供销社招投标管理小组实施,如同一标的只有一家投标者投标,经评标审核符合招租要求的,投标者直接中标。多于一家投标者的,由区供销社招投标管理小组开展评标,评标内容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评分与技术标评分汇总后按得分蕞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计分出现并列时,商务标得分高者优先。技术标评主要为经营方案及综合考评等。
(三)招标单位以有效的方式通知头部中标候选人按相关规定洽谈签订租赁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不能按照有关条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标结果排名第二者中标,依此类推。
本招租公告由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负责解释。
(一)公告日期:2026年6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11:15。
(四)报名及投标地点:华科东路216号,联系电线,联系人:平女士。
(五)开标、评标时间:由招标方另行确定。
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524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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