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REIT(508021):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临港REIT (508021):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42:34中财网
原标题:临港REIT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金名称: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君安临港创新产业园REIT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00弄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777号蓝湾科技创新中心1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11弄18号五层50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6楼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本基金份额,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增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基金份额情况 11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致行动人/一致行动 人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增持了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3829万份,增持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 金份额的比例增加5.002%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00弄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8220%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424%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集体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0.5178%
上海奉贤四团镇农工商联合社,持股比例0.5178%
2008年9月24日至2058年9月23日
物流等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仓储设施保税仓 库及相关工业设施的开发和经营,市政基础设开发,投资综 合配套设施开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从事 货物进出口业务,仓库物流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投资项目 咨询,科技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777号蓝湾科技创新中心1号楼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上海蓝湾临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蓝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海交大临港智能制造创新科技有 限公司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牛奶集团黄山练江有限公司 上海派力秸秆制粒有限公司 上海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山配合饲料有限公司 上海沪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上海临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产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有限)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金山二工区新兴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园区高质量发展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临港财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上海临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有限)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基础设施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基金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基础设施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形。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11弄18号五层508室
91310000MAC447Q25Y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2年11月30日至2072年11月29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6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94.8220%股权,持有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控股东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有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进一步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根据前述公告:
自2024年7月1日起,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含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将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累计增持基金份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次权益变动),且累计持有份额比例不超过50%。相关增持的基金份额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本基金份额达到10%的时间及方式、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于本基金首次发售时通过战略配售方式认购本基金总份额的20%,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2日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基金份额40,0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基金份额40,0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3,82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5.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50,003,82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5.00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的基金份额均为本基金场内流通份额。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金份额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相关基金份额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买入本基金场内流通份额。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基金份额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方式买卖本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本基金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4、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地址。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 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产业园 REIT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 有限公司
增加■ 减少□ 不变,但基金份额持 有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本基金头部大基金 份额持有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本基金实 际控制人
是□ 否■ (注:本基金由基金管 理人主动管理)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基金发行的新份额□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本基 金份额数量及占基金 份额总额比例
持有份额数量:40,000,000份 持有份额比例: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基 金份额数量及变动比 例
变动数量:增加10,003,829份 变动比例:增加5.002% 持有份额数量:50,003,829份 持有份额比例:25.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基金份额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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